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遵义市红花岗区棚户区改造,造福人民的好事!棚户区改造补偿在面积上是按照房改房时的产权面积计算的!并没

遵义市红花岗区棚户区改造,造福人民的好事!棚户区改造补偿在面积上是按照房改房时的产权面积计算的!并没 遵义市红花岗区棚户区改造,造福人民的好事!棚户区改造补偿在面积上是按照房改房时的产权面积计算的!并没有公摊!但是现在安置商品房公摊都很大,实际的使用面积比不了旧房,从更本上并没有解决老百姓住房难问题,能想民所想!为民造福!上海棚户区改造能否做个借鉴!感谢!很急现在红花岗区也开始棚户区改造2016年4月29号就是最后搬迁期限!还有一事,在棚户区改造前开的听证会,参加的代表并不是我们棚户区选的代表,是社区打电话通知楼组长参加的!能代表棚户区老百姓吗!这点合规吗?我们这里有个货币安置在政府提供房源平台上够房有奖励跟减免税费,棚户区领导说,作价补偿就是够房奖励,这点有问题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28625379(北京)
提问时间:2016-03-28 10:5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