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交通违章罚款
交通违章罚款 我市在江苏省扬州被交警查扣的
因我使用的驾照
交警称是伪造的,【这个正是在我补证时,从黄牛那拿到的,证上面的信息都是真实的】
交警罚了我3000元,
我也在网上看了,《中华人民共和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也看了《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三千元罚款。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千元罚款。
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二千元罚款。伪造、变造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三千元罚款。
使用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三千元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处五千元罚款。
我想为的是这两个违法是一样的,但是江苏省条例罚款确比国家的规定高,我想这样合适吗,我又不是江苏的人,扬州的交警怎么不用国法规定来处罚我,请求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刁胜杰(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11-10-13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