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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赔偿问题

物业纠纷赔偿问题 本人与物业发生矛盾,因物业服务不达标,本人缴纳了2015年的半年物业费,拖欠半年,后物业强行采取断电断水的非法手段,导致本人在外面宾馆居住20天,这20天内通过相关部门,已跟物业协商解决物业费问题,但本人在外面宾馆居住的费用共计3000元,有发票,物业却说他们不承担。请问这个费用物业是否应该承担,对否可以用这张发票像法官索取3000元的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och……(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6-03-28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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