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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谁来帮帮我?法律公平嘛?

谁来帮帮我?法律公平嘛? 2009年我两岁的女儿在家门口被一辆小汽车轧到了头部,及手臂。经过当地医院抢救,三天后转到上海,,颅骨缺失7*8,头皮缺失约头部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颅内进了不少石子,经手术后至今任有三到四粒(小指甲盖大小的)石子在颅内。在上海治疗做了皮拌,又从背上取皮到头上。
事故为对方全责任。
我现在在打官司,想为女儿评残,和索取后期的治疗费用,但法官却说,颅骨缺损可以评残。一臂成三节的断手臂手术接起来了就不能评残了嘛?颅内异物是不是取出来了就不能评这项的残疾了?头皮缺失十几年以后做头皮扩冲手术是不是也不能评残了?,,,,我很是想不通!难道法律只是为了有钱人的利益嘛?(后期还有手术1取石子,2头皮扩冲手术,3修补人造颅骨,4可能还有太阳穴位边整容)
请有正义感的好心律师帮帮我,这些手术时间很长,总的治疗过程可能要十几年至二十年,
如何能得到更合理的赔偿,怎么样对我女儿更有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ylaq(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1-10-13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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