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法院判决赔偿的工资需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法院判决赔偿的工资需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我叫赵润晋,是山西证券公司一名干部。12年前,单位无端停止了我的工作,扣发了我的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经过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民事诉讼,历经12年另3个月,法院终审判决一次性由单位赔偿我1999年6月至2011年8月工资损失36万多元,并由单位安排我的工作,办理各项保险。但单位说,应该先从赔款中扣去个人所得税一万多元,这项款才能付给你。这一说法正确吗?法院判决赔偿的工资需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赵润晋(山西)
提问时间:2011-10-12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