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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头骨折2年半未恢复要求一次性赔偿,已做伤残鉴定:6级和办理残疾证:3级。
股骨头骨折2年半未恢复要求一次性赔偿,已做伤残鉴定:6级和办理残疾证:3级。 我是一名私营企业的员工,在企业里工作已有7年了,办理有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2009年2月由于工作原因,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使左腿股骨颈骨折,企业送我就诊,实行了打入3颗钢钉的内固定手术,医疗费用是由企业支付的,但没有涉及营养费、护理费等一系列费用,出院后已经做了工伤鉴定,【伤残鉴定为6级,残疾证已办理,属于3级残疾】,但由于当时伤势很重,至今还未恢复,必须依靠拐杖才能行走,内固定也不能取出,而且还面临股骨头坏死的征兆,一旦坏死就得每8-10年更换一次人工关节,更换一次大概需要10万元左右的医疗费用,目前我才37岁,这样的关节置换手术还得做好几次。出院后的半年单位要我去上班,安排一些比较轻松的工作给我做,我也不好拒绝,就去了,由于术后时间不长,身体受不了,3个月后我又回家养伤了,直到2010年春节后,单位又要我去上班,当时能拄着拐杖行走了,我也就只有去了,一直工作到现在。目前想离开这家企业,提出了辞职申请,要求单位给予患腿一次性补偿,单位领导经过商量答应一次性赔偿12万,但以后如果存在后续治疗,就不承担任何费用了,就由我自己找医保协商解决,我不知道这个赔偿金额在法律上合不合理,但我认为是不够的,想咨询下,希望有相关知识的高人能答复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gwi(湖北)
提问时间:2011-10-12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