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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是否可以起诉

是否可以起诉 我在一次和朋友吃饭的时候,其中一个不认识的人,酒喝醉,拿酒瓶砸我身上多次,第二天报完警做完笔录后警察要求我去验伤,当时医生和我说没有什么很大的问题,就给我写了一些面部多处挫伤和身体多处挫伤,我就把这个验伤报告给了警察、第二天我起来眼睛很肿,我又去了医院,拍了片子才检查出我的额骨骨折,造成轻伤,我想请问,这个可以做为证据吗?我可以起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cky2……(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1-10-12 17:41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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