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房产问题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夫妻生活满8年就有共同分财产的权利,该规定早已被废止,该律师在胡说呢;
2,另外一处房产是爸爸贷款7万元买的地皮,你结婚后资金全部由你承担修建的,包括地皮费用的利息也由你承担,你继母无权要求分割。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建议联系律师,做有利辩护。 我的补充: 2011-10-12 10: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废止了,该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婚前个人财产经过八年就可以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她的律师说法是错误的.另外一处房产是爸爸贷款7万元买,你结婚后资金全部由你承担修建的,包括地皮费用的利息也由你承担,你继母无权要求分割。
第一,新的婚姻解释已经废除了一起生活年先后房产转为共同财产,其他的财产要分析清楚,那些事你前母的,那些是共同财产,接着才能分割。
第二,另一处房产首先要看产权证是谁的名字,才可以综合考虑出资情况,确定权属,原则上是产权人的,如是你父亲名字,你父亲所处的7万元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后母是有权利分割的,但也要看具体情况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