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行纪合同为什么可以行使留置权
你好,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留置权,来自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