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其他
对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追诉期的概念,有人说是一旦六个月内被公安机关发现
对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追诉期的概念,有人说是一旦六个月内被公安机关发现 对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追诉期的概念,有人说是一旦六个月内被公安机关发现,一旦立案,就追究终生责任,是这样吗?感觉这样没道理啊,那岂不是终生都要背个包袱,是不是也应该像刑法一样将追述作为一个时间段概念,一旦追述过程过了追述期就应该停止追述?
问题状态:
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03-25 00:54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5个回复
打了人家一巴掌,那人又没受伤,公安机关能对打人的人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理么?
1个回复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8个月后被公安机关处罚并通知家人,怎么办?
2个回复
请问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公安部门内的网站上有记录吗?会永久存在直到人死吗?
2个回复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6个月”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的适用范围?
3个回复
治安案件的追诉期是以没被公安机关发现为准还是以受害人发现库准呀??
0个回复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应给予被处罚人什么凭证?扣留物品后怎么处理?
1个回复
王红军与阆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案
1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