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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一年多,在一起生活半年,第一次起诉男方称有感情,判决不离

我们结婚一年多,在一起生活半年,第一次起诉男方称有感情,判决不离 我们结婚一年多,在一起生活半年,第一次起诉男方称有感情,判决不离。第二次如果还是同样理由会不会还是判不离,到第二次起诉,我们就差不多一年没联系,可以作为没感情的理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
提问时间:2016-03-24 17:4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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