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过错,劳动者如何维权
公司过错,劳动者如何维权 5月11日由上海离职至泗阳华绿公司任行政经理一职,主管采购和人事行政及后勤工作,基本工资4500块,年终奖金总经理承诺高于年薪。工作以来一直以厂为家,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8月底9月初在公司领导层的讨论下,将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装卸工更换掉,统一用公司行为规范进行管理,由此引发矛盾,前期装卸工连续发生2周围攻工厂,影响公司秩序,期间报警3次,9日2号晚下班时装卸工纠集部分人来厂围攻我,期间发生肢体冲突,公司领导在9月2日晚上以安全为由将我送离泗阳。期间没有任何的慰问和决议,只是让我在家休息,没有除名通知,没有何时上班的通知。但9月份工资没有支付,且拖欠我5月至9月份的部分工资,针对此情况,我应该怎样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徐春影(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11-10-11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