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工资打错要不要负全责
工资打错要不要负全责 2009年1月本人于某家企业的广东办事处担任出纳,当时公司在该省份未取得营业执照,管理方面混乱,人力档案管理严重凌乱,以致发放促销员工资只能以本人的个人账户用网上银行发放,会计与业务只提供促销员姓名及工资金额接着签完字就让我发放(在本人的要求下,有的业务才会附上促销员的银行账号,但是经常不配合),促销员银行账号只能在那堆凌乱的个人资料里面翻找,因此这对工资的发放造成很大的不便及安全隐患也是加大了。时间到了2010年2月也就是临近春节放假,业务都在赶着对账,因为在年底必须回福建总公司开会,因此有一个业务很不配合提供促销员的账号,该业务员不但不给促销员账号,还一直大声催促尽快发工资,我就要求他先给账号,他说当时促销员正在上班,银行卡没带身上,所以无法提供,只能等到她下班,但是下班要到晚上十几点,刚好那天晚上八点我们全办事处的人都要启程回福建总公司,在回公司之前出纳必须把手头上所有的现金及存款都汇回总部,因此那个业务急得就跟我吵起来,结果还动手打我,把我的U盘都砸坏了,公司所有人员都在劝架,后面那个业务说,你先发,就按照之前发过的那个账号发,有什么事我承担着!看在就要过年了,没钱促销员也不好过,就先发给她了。世事难料,公司里有两个促销名字刚好一模一样,网银在使用的时候,只要以前有汇过钱的账号一旦输入姓名那个账号就会自动跳出来,当时这个促销是新来的,没汇过钱给她,以前的那个是个临时促销现在已经不在公司做了,接着钱就汇给了之前那个临时促销,这个事情是过了两天之后才得知的,接着业务就死不认账一直推脱责任,事情就这么一直搁置着。到了要回家那天,出纳必须把账理清把办事处所有的财产都移交给总部的人,因为这笔钱汇错了,公司就不让我走,要我交现金或是写欠条再走,他们认定这个事的责任全归于我,跟业务是没关系的,当时我也是刚毕业不久(2009年7月毕业),对于工作经历还是很少的,思想也是比较单纯,会计让我写欠条,但是在欠条下面备注是因为业务没有提供账号造成工资发错,让我别盖手印,认为这样欠条就是无效的,我就按他们说的照做。从那以后我也没去追回那笔款,也没再去那家公司上班,事情就这么搁置的。到了2011年10月6日该公司给我发来了一份律师函,要求我在限定的日期内把款给结清,不然要承担严重后果。我现在该怎么做,麻烦你们给给意见,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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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345396……(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1-10-11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