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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2011年农村居民申请建房时对原有立基人中后来转为居民户口的非农人员,是否要在原有部分保留分割份额?

2011年农村居民申请建房时对原有立基人中后来转为居民户口的非农人员,是否要在原有部分保留分割份额? 我家四个姊妹加上我妈五个人。房屋户主是我妈。平房96平方米。我是老大在家撑门立柱,负责门头及爸妈养老送终义务。其余三个姊妹都已出嫁。但其中有两个姊妹户口因特殊原因户口迁不出去仍然留在本生产队(都另立户口了)。11年在户主不同意的情况下提出申请建房。结果,两个姊妹搞通村干部,同母亲捆绑建房,在我95年建房上进行翻建100平米楼房。我的房屋平方受到取消伤害。请问:这合法吗?我应该享受的平方是否当时可以进行分割留下来?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小陈蜂蜜(上海-崇明县)
提问时间:2016-03-23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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