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婚罪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属于重婚。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要看现实生活中他们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本律师为东莞市妇女维权站志愿者,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具体如何操作可咨询:13925797108 程律师(男)
13925728984 或QQ 1146059726 郑律师(女)
证据收集会比较难.
问题在你是否真的想他被判刑,及你是否决心与他离婚。
可以!欢迎进一步咨询!吴小庆律师QQ:1048813805,电话:13580385516,吴律师个人网站:www.wxqlawy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