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在饭店就餐后回家出现呕吐,头晕,第二天三岁女儿抢救无效身亡
这是可以要求按照过错进行赔偿的
您好,可以要求饭店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方面起诉对方要求民事赔偿,另一方面可报警处理。
你好,直接起诉饭店。
报警。
先报警,再收集证据。协商赔偿,不然起诉,详谈可电联。
可以先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