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工资表在法庭上的提供年限是多少
工资表在法庭上的提供年限是多少 我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工作了6年(03年至09年6月)由于不懂法,直到09年6月下旬厂搬走,我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伤害,于是在10年5月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支持了我的申请,但用人单位不服上诉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对上述裁决不服,我又向有管辖权的区法院递交了上诉申请。因我只有2至3名人证单位又只提供06年8月至09年7月的工资表,(在法庭上我要求单位提供03年至06年7月的工资表,法院因依相关规定该时段的工资表现已不属于用人单位应当包管的范围,诉讼期间单位向有关部门递交了公司注销申请。法院解释他们只有让单位提供近2年的工资表的要求。)所以法院只判定了我06年8月至09年6月间的社会保险,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请问我要求提供03年至06年7月的工资表的要求,以及法院的解释合理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82405……(湖北-荆门)
提问时间:2011-10-10 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