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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校学生打老师

某高校学生打老师 由于学校规定不能带食品进教学区。一天被老师抓到,后来师生两人发生争执,该过程中学生打了老师一拳,导致其嘴角受伤。后来该生对老师赔礼道歉,写了书面检讨。通知了家长。经学校研究决定给该生留校察看处分,毕业证缓发半年,另交试读费2400.我想咨询这样的处理结果何不合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VO9379(北京)
提问时间:2011-10-09 23:1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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