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宅基地申请资格

宅基地申请资格 我是上大学是由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的,现在和农业户口的老婆育有两个孩子,两个孩子的户口随其母亲,老婆已和其父母分户.目前的状况是:我自己一个人有一个居民户口本,户籍地址是老婆所在的村子;老婆和两个孩子拥有一个农业户口本.请问我们一家可以在老婆的村子里申请宅基地吗?(案件:前年以我老婆名义向村里申请宅基地,村里接受了,并以抓阄的形式确定了宅基地的位置并向村里缴纳了6.5万元土地使用费,有收费收据,但向镇政府审批时遭驳回,理由是我们不具备宅基地使用资格.我们一家目前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z7580(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09-10-07 14:2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