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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打架斗殴

打架斗殴 律师您好:
     我前天因为同事一起喝酒。后来酒醉回家途中与同事发生口脚。用石块将其击伤。当时在牛心台报案后,110警车到场。被打伤的人跟警察说我们私下解决,警车就走了。后来我带他到本溪市慈善医院治疗缝合。后其父到场后,给了我一耳光。后来在医院内又打了一场。我称迷糊恶心,怀疑头部因受打击也住院观察了。不知道现在这种情况如果经过法律手段解决,我应如何去做?打架导致对方耳朵被硬物打出5毫米左右的贯通伤,耳根后且有2厘米左右的伤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yuny……(辽宁-本溪)
提问时间:2011-10-09 11: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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