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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前年我向小区开发商购买比产权车位便宜几万的人防车位,由于人防车位不能买卖
你好,前年我向小区开发商购买比产权车位便宜几万的人防车位,由于人防车位不能买卖 你好,前年我向小区开发商购买比产权车位便宜几万的人防车位,由于人防车位不能买卖,所以签订的协议书实际上是租赁合同,租赁期限70年。而最近我才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所以我觉得被骗,20年的租凭却写着70年使用权,按20年算,人防车位比产权车位贵非常多,我想与开发商协商退车位,然后重新购买产权车位。开发商不同意,说一概售出,既不退换。请问接下去我该如何维权,我可以向什么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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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6-03-21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