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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金店上班,无劳动合同,负责的柜台里有只钻戒被偷,我要负多少责任?

我在金店上班,无劳动合同,负责的柜台里有只钻戒被偷,我要负多少责任? 我在金店上班,无劳动合同,负责的柜台里有只钻戒被偷,已经报警,金店让我付全责,我应该付全责吗?如果上法院,法院如果何对钻戒进行估价,判决是按进货价还是商店标价的比例进行赔尝。金店扣了我上月的所有工资,我如果才能要回自己的工资,我如何才能要回自己的工资,是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还是走法律途径(打官司),我现在还要回金店上班吗?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如何要求商店双倍赔尝工资(是一个月还是工作中的所有月份)?谢谢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EXO55……(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09-10-07 08:1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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