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弟弟跟她老婆离婚了,孩子有多大几率判给男方
您好,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尊重子女的意愿。
二周以内的孩子由女方抚养,二周以上的,由抚养孩子有利的一方抚养
判给男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判给男方的可能性很大
根据双方的条件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可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