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登记在爱人名下的房产公公是否有权利转让给他得外遇?
登记在爱人名下的房产公公是否有权利转让给他得外遇? 2000年3月,我父亲因为癌症晚期,家里要求我们赶紧结婚。当时男方家没有房子,应我家要求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子作为我们的新房。房子当时就登记在我老公的名下。5月1日我们办得婚酒。(当时因为我父亲的事情,到2001年底才想起补领结婚证。)事隔十年,到2007年底,我和老公借了公公十万加银行贷款又买了一套90平米的房子。我和老公带孩子住新房子。公婆老两口住老房子。至到2010年初,公公有了外遇。期间不仅不顾婆婆,还把多年一家一起的积蓄都给了那外遇之人。一年多来,还变本加厉,说未和婆婆领证,所以他有权利和人交往。甚至在此期间对婆婆恶言相向,还把外遇之人带回老房子,而把婆婆撵出门。(因公公的事情,老公就离家一直在外面打工。对公公的做法很不认同。)并扬言要把房子给外遇之人。我想咨询下律师,我公公这么做合法吗?而做为媳妇的我,怎么才能帮住婆婆和阻止公公的做法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3320……(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1-10-07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