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是租客,租房合同为2年,就是房东要房子自己住
我是租客,租房合同为2年,就是房东要房子自己住 租房合同为两年,租金三个月一付,到现在才刚刚满7个月,房东想在8月就收回房子(也就是一年不到)。合同上注明如果提前终止合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并赔偿1个月的租金,房东也愿意按合同赔偿给1个月租金。但是这在租赁期间因为发生过盗窃事件,于是我们装了防盗玻璃窗之类也通过了房东的同意,且现在租房也贵了很多。这样对我们租客造成很大的损失(重新租房的差价还有玻璃窗户的费用)。想问下这样的话,我们的装修的玻璃窗费用能否让房东承担(合同备注了租客如要增加设备或其他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所有的费用),如果房东不同意承担所有的这个费用,我们是否就拿不到。不同意的话,房东硬要强制收回,我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子谦(上海)
提问时间:2016-03-19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