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电动车与机动车发车车祸,车辆无碰撞痕迹
电动车与机动车发车车祸,车辆无碰撞痕迹 我与女朋友在上班途中,一辆卡车在我们前方行驶(同一方向)。我直线行走,由于道路太多灰尘,所以我有加速。(但是前方机动车老加速不给超车,他看你加速他还加一点卡住你。)直到我的电动车跟到机动车车尾附近的时候i,机动车为了避免前方障碍物,急往我这边的方向打死,抢道。最后导致我无法躲避,被迫刹车最后摔到,导致我女朋友抢救无效死亡。
请咨询一下,如果是这样的话,责任到底谁来付。同责的比例占比又是多少,因为我口供有提到机动车一直在我前方行驶,我想超车,但是没有按照正常的超车的动作来走,但是我始终没超成。
问题补充:
但是通过那办案那交警传过来的语气,就是我开的车,把人给摔出去了才会被车碾到。我最少要负60%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angy……(广西-玉林)
提问时间:2011-10-11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