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离婚了,有一个女儿属于我,也就是法院判给我的,现在我要再婚,男朋友也是离婚的,女儿归他的前妻
应该不可以,具体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最好咨询计划生育部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可能可以。
你们的户籍是农村还是城镇的?
一般来说不可以的,可以咨询你们当地的计生部门。
不符合条件的。
具体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可能不可以
参看苏州市计划生育办法,您的条件似乎不符合。
咨询计划生育部门
应该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