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土地转让和遗产继承问题
土地转让和遗产继承问题 老人有三个儿子,三个女儿,自己种了5亩果园,因年纪大无力管理暂由老三女儿和老三女婿代为管理,期间在儿子不知道的情况下立了遗嘱给三女儿并到公证处公证,可是又因他们不孝不愿留给老三女儿,在没有废除先前遗嘱的情况下,将土地转让给了大儿子,土地转让费都一次性付给老人,有村委干部作证,老人和三个儿子签字的合同但是未做公证,想问一下法律专家们,先前遗嘱没有废除的话这份之后土地转让的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受到法律保护?还有没有必要做公证?老三女儿不肯交出先前遗嘱,怎样才能保证先前的遗嘱无效现在的合同有效呢?在老人生前果园转让后其他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多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uyyun(山东-日照)
提问时间:2011-10-07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