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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你好!我和老公是再婚家庭,之前离婚有个女儿户口在我身上,这次

你好!我和老公是再婚家庭,之前离婚有个女儿户口在我身上,这次 你好!我和老公是再婚家庭,之前离婚有个女儿户口在我身上,这次因为老公是非农业户口所以又把刚刚出生的女儿户口上到了我的身上,可是我们村干部却说我们母女三人不能享受村里的任何待遇,理由是我属于出嫁的人,在离婚这几年里也只是允许我享受村民一半的待遇,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合理!?国家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天津-蓟州区)
提问时间:2016-03-19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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