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老公快两个月不回来了,外面有了小女人,我想离婚,可是我们去年7月买的房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这套房是你和你老公按份共同,即你占十分之九,你老公占十分之一。 我的补充: 2016-03-18 10:38
但是目前这一块在实践中是有争议的,因为不是全额出资,还涉及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问题,因此如果离婚你可以主张十分之九,但并不能保证一定会被法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