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急!!!信用卡透支申请取保,预审有一点点不想放人的意思,是否需要打点?
急!!!信用卡透支申请取保,预审有一点点不想放人的意思,是否需要打点? 我的朋友2011年9月20日,因信用卡恶意透支被看守所行拘了,涉案金额不到两万,现正处于侦察阶段。家人在9月28日就将所欠金额全都还清了,银行也提供了结清证明。于9月29日向预审处递交了取保申请。之前,2008年初,他因生意上的经济纠纷,被判服刑一年。此次透支的银行催款书也是于2008年初发出的,律师说,由于两件事几乎是同期发生的,很难说是否一定构成累犯。他的家人为帮他还钱,已是债台高筑,但又希望他能尽早取保成功,请问,是否需要打点一下直接负责放人的人?这直接负责/决定放人的人,是预审的警官,还是其他人?在北京,这样的打点,一般需要多少钱?如果不打点的话,如何才能成功取保?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iaomx(北京)
提问时间:2011-10-06 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