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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教这样一个问题,甲是母亲,乙是儿子,丙是女儿,当初分土地时三者土地分在一起
你好,我想请教这样一个问题,甲是母亲,乙是儿子,丙是女儿,当初分土地时三者土地分在一起 你好,我想请教这样一个问题,甲是母亲,乙是儿子,丙是女儿,当初分土地时三者土地分在一起,后甲转为非农业,土地拿出,此时恰巧乙有了妻子需要对其进行分配土地,这时就把甲欲拿出的土地对抵给了乙的妻子,成为了她一部分的土地,请问丙是否还应有权利要求划分那块土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阜新)
提问时间:2016-03-17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