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房东出租的房子没有到约定期限,提前半年要求我们搬离,房东应付我们多少违约金?

房东出租的房子没有到约定期限,提前半年要求我们搬离,房东应付我们多少违约金? 通过中介年初租了一套房子,签了租房合同,租期一年,付三押一。押一个月押金1300元。在合同中,房东(甲方)提前收回房子的违约条款是这样写的。“在租赁期内甲方(房东)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押金的双倍向乙方付违约金。”乙方(我本人)的违约条款是这样写的“在租凭期内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押金不作退还为违约金。”现在甲方要提前收回房屋,根据合同意思,甲方房东是不是应该退还给我们乙方的押金1300元后,还需再另付押金的双倍2600元违约金给乙方?谢谢您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st199……(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09-10-02 15:3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