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没有结婚证,因为性格不合女方要离婚,生了一对双胞胎,应该怎么处理
协商或者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不属于结婚,不存在离婚,两个孩子一人一个。
向婚姻登记地民政局调取结婚登记材料协商不成起诉处理,父母都有权带走孩子
抚养权,建议协商处理。
抚养权,建议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