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我跟我老公2012年领的证9月份生了个儿子,儿子我自己带到2周岁半我才出门工作
自己去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自己不懂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孩子判给你的可能较大,如果你不知道如何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可以争取,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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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起诉对方维权。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并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情况下,从抚养现状来看,小孩给你的可能性较大,当然还要综合考虑其他方面。
你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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