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的车在房山区黄管屯为了避让前方车辆,导致自己发生事故撞树,交警责任认定对方百分之30责任

我的车在房山区黄管屯为了避让前方车辆,导致自己发生事故撞树,交警责任认定对方百分之30责任 我的车在房山区黄管屯为了避让前方车辆,导致自己发生事故撞树,交警责任认定对方百分之30责任,我百分之70责任,我在车祸中受伤,住院15天,在家静养40天,对方保险公司说有票据的理赔,没票据的不理赔,我的误工费,营养费难道就都没有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房山区)
提问时间:2016-03-17 15:03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