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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离婚 女方,现28岁,带一18个月大女儿,现在因为丈夫从我怀孕3个月以来都不给生活费,也从来都不问女儿状况,像根本没生过孩子一样,太没责任心了,现在想离婚,能请哪位律师告诉我,我应该怎么样维护我跟女儿的合法权益,我能向男方家索取哪些应该属于我的东西。备:房产属于男方,是婚前财产,他一个人得名字,家里的东西全是我买的,并且那时他们给的聘礼钱我也没收,能否现在要回来,还有他们那时候哄我生下孩子,并且说他们会带,可现在生下来后他们却连生活费都不给,我能起诉他们行骗吗?为了生孩子我连工作都丢了,我到底能起诉他们些什么,能赔偿到哪些东西?能为女儿争取哪些东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俞燕(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1-10-05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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