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律师,您好。我们工厂搬迁,厂里给部分不愿意去的员工结工资。有些员工问都不问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可以向用人单位出具辞职申请,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