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这样是否属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这样是否属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我一个朋友跟一个女孩子谈恋爱。后来,这个女孩子跟别人好上了,我朋友为挽回爱情,便叫我帮约女孩子出来求婚,但是失败了。接着大家就一起吃宵夜,然后女孩自愿跟我们回宾馆聊天。期间,我们没有威胁、恐吓,也跟女孩子说,如果她想走,可以走。末了,我们分别开了两间房,各自休息(我朋友没有和女孩发生任何关系)。期间,朋友怕女孩的现任男友找,便在女孩子的同意下关了手机。但宾馆房间的电话一直没有掐断。到第二天早上,一早女孩子便打电话叫现任男友叫了6、7个人过来打我们两人。后来,我们报了警。之后,那帮打人者企图和解,但被我们拒绝了。后,那个女孩子被威胁说要告我们非法限制她人身自由。我想问问,这个算是吗?整个事件前后不到12个小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无心回家(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1-10-05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