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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夫妻协议中――如:我们婚后第四年,承租购买了一份果园,当时承租购买价是35万

夫妻协议中――如:我们婚后第四年,承租购买了一份果园,当时承租购买价是35万 夫妻协议中――如:我们婚后第四年,承租购买了一份果园,当时承租购买价是35万,他父母出资了20万,我们自己出资了15万,之后果园一直由我们夫妻管理,但是果园承租购买合同是他父亲。夫妻协议中注明:如果经后因为感情破裂导致离婚,这份以他父亲名义承租购买的果园,在婚姻有效期间,每年的收入加我们出资的15万,都如同是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配。如:经后在感情破裂下离婚,都按照当时承租购买价来分配,未经过与他父亲协商,起草签订相关协议,起到法律保护效率吗?
这样的夫妻协议,在起草协议过程中,开头怎样注明协议?意思就是叫什么协议?就写《协议》二字,然后依次写明每条协议所含内容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6-03-16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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