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工厂在深圳要搬去东莞,老板说要我们跟过去做满3个月就赔偿百分之30,做满半年才赔完
公司的说法不合法,你可以要求按照你们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不符合劳动法
您好,这个很可能是老板骗你们的,建议你如果不想去东莞,就不要去,直接可以主张经济补偿。详细咨询,请直接来电。
可以不跟过去,老板需照样按工龄赔钱。
没有随迁,但可以就地安置的,没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