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2013年离婚的时候,法院调解书上写的是男方要付给我3万5千块钱
2013年离婚的时候,法院调解书上写的是男方要付给我3万5千块钱 2013年离婚的时候,法院调解书上写的是男方要付给我3万5千块钱,但是他在那年只给了我5000元,剩下的钱,应该在2014年8月30日前付完,但是至今他都没给,我也催过,他总是以没钱为借口,婚前有房子,但是名字是我们两人的,还有他爸妈的名字,请问有什么办法,能把钱要回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6-03-16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