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配偶一方向银行申请企业融资贷款,另一方需要共同负责这笔债务吗?
配偶一方向银行申请企业融资贷款,另一方需要共同负责这笔债务吗? 配偶其中一方和父母共同拥有一套房子,由父母居住,房产证上写的是父母双方和女儿的名字,由父母出首期,女儿做贷款人,每月还供楼款。按照婚姻法,配偶一方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都算双方的共同债务,如果现在女婿向银行申请小企业融资贷款,以后如果融资贷款还不了,请问父母和女儿现有的这套房子会受影响吗?会被银行列入追偿的财产范围吗?请解答得详细一些,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和321(广东)
提问时间:2011-10-03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