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请根据事情描述 详细回答
请根据事情描述 详细回答 甲乙丙三人同事关系,上班时甲乙无事来到丙的办公室干预骚扰丙的工作,被丙轰出。甲乙相互招呼收拾丙。丙坐于位子上未采取任何动作并不予理睬,甲于正面按压丙双腿制住丙,并双手捅丙的腋下软肋处进行人身侵犯。丙双手立予胸前阻挡侵犯,此时乙于座位侧面,伸出双手向丙的身体抓来。丙出于自我防御本能,用右手从正面转道侧面阻止乙的侵犯,此时甲趁时捅到丙的软肋,丙的手掌正好拂到乙的手腕处,造成乙的手拇指受伤。经医院医生诊断,乙的手伤不系大力所致,发生概率极低,系手指关节闭合时正好手指韧带卡到关节处故无法复位。医治并手术开刀完毕。乙手腕拇指关节鉴定十级伤残。事后,甲乙矢口否认事情经过。甲说未参与其中只是旁观并说明事情经过自己一概不知和自己没关系。并在事后调解时说既然丙以承认造成乙的伤害,就不要追究细节了 直接赔钱就是了。乙也表明甲未参与其中是与丙推搡扭打是被丙追到掰伤。并唆使家人对丙进行威逼恐吓,逼迫丙私下协议承担全部责任。不然对丙的人身,家庭,工作进行迫害。鉴于以上情况我想咨询 丙可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乙不去法院上诉 丙可以以什么理由上诉 甲乙的行为可不可以构成诈骗罪 乙家属的行为构成恐吓罪不 丙应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灵星(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1-10-02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