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在学前班,在教室和小朋友打闹,伤到别人小孩耳朵,赔偿学
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需承担补充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