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前赠送的物品如何鉴定?
婚前赠送的物品如何鉴定? 女方与男方结婚一年半,本来已怀孕,但是男方事先不说,等女方已怀孕了才说不想要孩子,逼迫女方流产,并推打女方,导致女方流产。因此,女方想要离婚,但是男方要求要返还金子和彩礼钱才肯离婚。
请问下律师:
1、男方是否可以要回结婚前赠与的金子和彩礼钱呢?要如何鉴定是不是婚前呢?彩礼钱因为是通过银行转帐,还可以证明是婚前打入的,但是金子是公婆亲手拿给女方的,要如何证明呢。
2、在打完结婚证后的办酒上所收的酒礼钱是算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还是某一方的单方财产呢?(酒席是男女方合在一起办的)
3、在办酒上男女双方的亲戚赠送给女方的金戒指之类物品是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算单方财产。
4、关于男方推打女方导致女方流产,这在法律上是不是可以申请男方补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ybice……(福建-南平)
提问时间:2011-10-02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