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公交车内意伤害

公交车内意伤害 我在乘坐南京浦葛线公交时候,上车后还未站稳司机就忽然起步,因此头部撞击在扶手边缘,伤口缝合六针,腰部应撞击跌倒也有瘀伤,当时在就近医院治疗,公交方面垫付了当时的治疗费,因为药物过敏后期的到别的医院治疗都是我自己前往,并且医药费也是自己垫付的,然后再联系公交司机他拒绝陪同出面,当时他要了我的身份证发邮件说是去备案,现在我联系他,对方就推脱说要我等待交警联系。并没有给我明确的解决协商法案。现在一直再拖延中,求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我索赔的话可以要那些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吴伟杰(江苏)
提问时间:2011-10-02 12: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