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军人未婚生子,抛妻弃子

军人未婚生子,抛妻弃子 2008年白某(女)与军人郭某以同居关系结婚,因郭某户口问题未领结婚证,但承诺来年从部队归来向部队开证明再领结婚证,白某一直相信,在家苦守郭某一年,但郭某第二年以致第三年(2010)之间回家共探亲3次都以各种理由未予白某领取结婚证,白某于2010年12月生下一男孩,满心期望有了孩子以后可以领证,给孩子上户,好好过日子了,可是郭某在此期间升为四级四官,在2011年回来以后便要于白某解除同居关系,同居三年郭某一分生活费都未支付,就是孩子生下以后都未关心过,我想咨询一下现在部队就没有相关规定制约军人这种行为吗?对于这种行为是怎么处理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ibai……(山西-大同)
提问时间:2011-10-02 10:3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