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失救致死

失救致死 我的亲人因不舒服,到中山的医院去检查,医生给他量血压200多,说有生命危险,要他立即住院.但却没有给他即时治疗,反而叫他自己跑去楼下辨理住院手续. 结果我的亲人因血压过高而爆血管死亡. 现留下家中4小孩,妻子和两老人没人照顾. 请问我该如何帮他去向医院追讨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KC6565(香港-香港)
提问时间:2011-10-01 09: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