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双方协议离婚女方要求付与精神损失费还不给孩子抚养权
双方协议离婚女方要求付与精神损失费还不给孩子抚养权 男方要求离婚女方不同意 ,后有要求陪其精神损失才离而且要在一万元以上,还不付与小孩抚养费,才同意离婚,我是这个给她给她5000孩子的抚养费也不用她出,她说在家带两三年小孩,就是出去打工也不只5000元钱,要求我赔付多点给她,否则就不离。请问我有这个必要赔付给她这笔钱吗?请问我这个如果去法院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啊? 现在她在他老家,我在我这边。法院是怎么认定分居两年以上的,需要怎么去证明呢?谢谢各位老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85689……(重庆-涪陵)
提问时间:2011-10-01 02:57